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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云南中医药大学2020-2021学年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0 11:10:05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文件精神及我校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1年毕业研究生。

二、名额分配

2021年我校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23人,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46人。全校以等额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推荐名额(个)

备注

省级优秀毕业生

校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获奖人员不得重复。

1.基础医学院

2

5

2.第一临床医学院

11

21

3.针灸推拿康复学院

3

7

4.中药学院

3

7

5.护理学院

1

2

6.民族医药学院

1

1

7.第三附属医院

2

3

合计

23

46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无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云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较高的道德素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表彰;

4.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热爱劳动。

四、日程安排

日 期

工作任务

4月11日

研究生处公布评选名额、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

4月12日-4月16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安排、组织实施评选工作

4月17日-4月19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示评选结果(3天)

4月20日

4月20日下午3: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送交学校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529377037@qq.com):

(1)《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2)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图文材料(400-500字,由毕业生自己撰写,电子版)

(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

(4)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图文材料(400-500字,由毕业生自己撰写,电子版)

4月21日-4月27日

校级公示评选结果(一周)

4月28日

4月28日下午4: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送交学校研究生处:

(1)《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

4月29日-4月30日

收集、整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并报给学工部

 

 

五、评选要求

(一)由各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推荐评选,要结合新冠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要求,采用网络在线评选的方式。要通过评选工作带动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小、落细、落实,全方位促进学校管理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

(二)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评选条件及标准,参考专业成绩,听取任课教师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严格审核,使评选推荐工作成为学生自我教育,增强荣誉感和进取精神,相互学习的过程。

(三)被评选的学生必须由所在班级学生提名,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并当场公布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必须超过本班学生总数的2/3以上,得票多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并由辅导员(班主任)会同有关任课教师进行资格审核。

(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五)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在本学院进行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

六、评选材料要求

1.省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

(1)《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2)《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

(3)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图文材料(400-500字,由毕业生自己撰写,电子版)

2.校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

(1)《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

(2)《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

(3)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事迹图文材料(400-500字,由毕业生自己撰写,电子版)

以上材料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后将评选推荐结果在校内面向全体师生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名单后上报教育厅。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919872

联系人:  常老师  沈老师

联系邮箱:2529377037@qq.com

 

 

 

附件:

 

附件1.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2020~2021学年云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优推荐登记表.xls

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5.云南中医药大学2021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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