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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3月-5月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03 14:27:17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及学校计财处的要求,请组织学生开始填报2021年3月-5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标准

此次合并发放研究生(博士、硕士)2021年3月-5月的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博士:1300元/生/月

硕士:500元/生/月。

二、发放范围及时间

根据《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但不包括定向生、休学学生、退学学生、受处分学生、档案不在校学生。若研究生未交清学费等相关费用,则暂不发放国家助学金,直到交清费用后再进行补发。

三、工作安排

(一)3月4日-3月14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填写2021年3月-5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表中“班主任或导师意见”必须由班主任或导师亲手签写。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班主任或导师务必严格对研究生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研究生请假制度。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完成本部门研究生助学金的发放范围、扣发或停发情况审查工作后,认真填报2021年3月-5月《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版盖章、电子版发联系邮箱),并于3月14日(周一)下午4点前将2021年3月-5月《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交研究生处。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严格按照《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发放范围审查学生情况进行发放。

(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填写《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时,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应发、实发学生名额,若不能发放则填写“是否停发及停发原因”一栏,且注明不能发放原因。

(三)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国家财政拨款,本年度执行不完的金额将被收回,故请各培养单位按时送交汇总表。因迟交汇总表格而影响到学生助学金的发放者,由各培养单位自行负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5919872

联系人:  常老师

联系邮箱:2529377037@qq.com

附件:

附件1.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云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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