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已经确定,按该要求我校部分专业尚有复试缺额,需要接受调剂考生。现将我校2014年调剂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校接收2014年考生调剂申请时间安排 二、接收调剂考生(缺额)专业
二级学院名称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代码 学术型专业/专业学位 类别(领域)名称 学位类别 基础医学院 100501 中医基础理论 学术学位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学术学位 100503 中医医史文献 学术学位 100504 方剂学 学术学位 100505 中医诊断学 学术学位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学术学位 临床医学院 100506 中医内科学 学术学位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学术学位 100510 中医儿科学 学术学位 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 学术学位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学术学位 105101 内科学 专业学位 105109 外科学 专业学位 105118 中医内科学 专业学位 临床医学院 105119 中医外科学 专业学位 105120 中医骨伤科学 专业学位 105122 中医儿科学 专业学位 105123 中医五官科学 专业学位 105126 中西医结合临床 专业学位 105127 全科医学 专业学位 针灸推拿 康复学院 100512 针灸推拿学 学术学位 105124 针灸推拿学 专业学位 民族医药 学院 100513 民族医学 学术学位 中药学院 100800 中药学 学术学位 105600 中药学 专业学位 药学院 100701 药物化学 学术学位 100702 药剂学 学术学位 100703 生药学 学术学位 100704 药物分析学 学术学位 100706 药理学 学术学位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考生必须符合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成绩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含单科及总分)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二区(云南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云南省二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如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等)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医学临床硕士中的中医类专业等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三)专业要求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四)其它要求
1.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
2.各二级学院单位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分配的招生计划数。
3.各二级学院的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使用。
4.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跨专业考生的调剂申请。
四、复试调剂期间相关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名称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基础医学院 |
|
0871-65918082 |
临床医学院 |
|
0871-66280190 |
民族医学院 |
|
13698798029 |
针灸推拿康复学院 |
|
0871-65918074 |
中药学院 |
|
0871-65933937 |
药学院 |
|
0871-65918055 |
校研招办 |
|
0871-65919088 |
五、友情提醒
(一)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48小时以内,不能再次修改,因而要慎重选择志愿。
(二)申请调剂考生在调剂过程中,请务必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修改相关设定,如:及时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是否同意待录取。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请考生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我校相关二级学院直接联系,谨防上当受骗。
云南中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
登录: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user/loginPub_tj.jsp),只有该系统是正式的系统。如果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找回密码”功能,输入相关信息来找回用户名或密码。
查询:考生填报前请认真阅读各招生单位在其院校信息栏目里公布的调剂要求,登录调剂系统后查询各招生单位的专业缺额信息。
报名: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缺额的招生单位和专业,填报调剂志愿(可填报两个调剂志愿,联系方式尤为重要,是招生单位主动联系的一个重要方式,请认真填写随时可联系的电话)。
复试:提交调剂志愿后,招生单位将反馈是否同意复试的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招生单位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考生按照招生单位的调剂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网上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待录取:只有回复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结束后,符合录取条件,方可被招生单位置“待录取”标记,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要求的时限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招生单位可随时解除“待录取”标记;一旦考生同意“待录取”,在未征得该招生单位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它单位“待录取”。复试没有通过:此类考生仍可以继续参加调剂志愿的填报。
1、需要调剂的考生(非破格、未被一志愿单位录取、非双少生的上线考生)均需通过网上填报调剂志愿,通过其它方式进行调剂的考生也需通过网上补报调剂志愿。
2、参加调剂的考生每人可以在网上填报两个平行调剂志愿,提交后的调剂志愿在48小时内不允许修改(两个志愿单独计时),以供招生单位下载考生信息和决定是否通知考生参加复试。48小时后,考生可以修改调剂志愿(如在招生单位发复试通知前修改志愿,则招生单位无法发复试通知)。
3、考生在网上填报调剂志愿时,选择调剂的招生单位、专业与自己的考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的调剂政策。
4、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考生,需在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是否接受,否则招生单位可取消待录取状态。
5、已被某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且考生网上确认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不能再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
6、未网上确认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招生单位设为待录取状态。
7、只有上线考生方可查询由招生单位设定的缺额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必须是招生单位设置缺额的专业。
8、请调剂考生注意浏览各招生单位公布的调剂方法和复试通知。
9、考生须及时关注招生单位有关信息,填报调剂志愿时务必认真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及时完成网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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